物超所值
針對昨天監察院改正行政院、勞動部,批評《勞基法》一年二修,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,且溝通不足,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今天默示,行政院長賴清德自客歲9月8日上任後,在15日就提出《勞基法》再修法可能性,且在立法院總質詢期間,最少用2個月時間,蒐集立委、企業界和各方意見。
徐國勇說,若是監察院認為前次《勞基法》修法事前評估和彈性不足,此次修法都有相幹評估和考量,「監察院應當要必定這一次修法才對」。
對於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增訂輪班距離放寬到8小時規定的把關機制,徐國勇對此暗示,行政院對此表示尊敬,並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將請勞動部研議把關機制。
立法院一時會預計將處置懲罰《勞基法》批改草案,對於輪班間隔是不是放寬為8小時引發外界耽憂,政院屢次重申「破例變原則」,民進黨團則在日前提出批改動議,「因工作特性或特別原因,經中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心主管機關通知佈告者,得調換休息時候很多於接連8小時」。
對此,徐國勇今(4)日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跋文者會時暗示,立法委員進展加強輪班距離時數監視機制,由勞動部與其他中心目標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同意後,才會實行放寬到8小時彈性。行政院認為這是可行做法,對此默示尊敬,並請勞動部就民進黨團版本研議相關把關機制。
徐國勇透露表現,將來假如照這版本修法經由過程,政府會把關,要政府公告可適用破例8小時行業才可合用,「破例就是破例,不會變原則」。
徐國勇也重申,輪班距離規定只適用於輪班制,一般朝9晚5上班族,不是輪班制就不適用這條規定;輪班假如是兩班制,就是工作12小時、歇息12小時,也沒有輪班距離11小時或8小時問題。
他說,若是是輪3班制勞工,上班8小時,必然會有16小時歇息時候,只有更換班別跟尾點時,才會用到破例8小時,不會產生過勞狀態,「修法就是要給企業與勞工彈性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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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-095939148.html讓你愛不釋手